鼓楼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的决定
鼓楼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的决定
(2022年11月29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推动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服务鼓楼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九部门《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鼓楼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一、充分认识涉案企业合规重要意义。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工作,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企业依法守规经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依法有序稳妥、积极能动创新相结合,以务实举措,在法律框架内大胆探索,切实把创新与服务发展融为一体,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合规程序,确保涉案企业合规取得实效。
二、建立健全涉案企业合规组织制度。在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监督推动和区政府大力支持下,区检察院牵头,公检法司协调联动,设立涉案企业合规服务中心,具体承担涉案企业合规社会服务功能,指导涉案企业合规工作规范开展,保障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顺利运行。区政府应明确相关经费保障办法,支持涉案企业合规工作顺利推进。区监委、区公安分局办理涉企案件应充分保障涉案企业合法生产、经营,积极推动涉案企业合规在侦查、调查阶段的启动适用。区人民法院应将涉案企业合规结论作为依法适用轻缓量刑的重要参考,体现合规激励。
三、稳妥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因案制宜、因企施策办理企业合规案件,稳步扩大涉案企业合规适用力度和比例。将涉案合规案件办理与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机结合,保证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在保证计划制定、实施、验收评估等基本环节的同时,按照规定简化合规程序,降低合规成本,增强涉案企业合规主动性。
四、积极助力涉罚涉信企业合规治理。各相关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能优势,加强沟通配合,引导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有效规避法律风险,从而提升企业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着眼于事前预警防控、事中评估整改、事后修复巩固三个环节全流程开展。通过扎实有效的合规宣传,引导企业自查违规风险并予以消除。采取处罚告知承诺等方式,对在期限内整改到位的违法行为,依法适用免罚、轻罚。对企业纠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后续监督指导,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合规管理制度。
五、合力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大力支持涉案企业合规工作,主动履行监督职能,依法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机关联动协作,以“合法、审慎、可操作性”为原则,推动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税收征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建立相应的合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解决涉案企业合规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同向发力的良好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