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概况
鼓楼区一至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不设常务委员会,闭会期间由区人民委员会行使职权。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因“文化大革命”中断,期间成立区革命委员会。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依法行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国家权力机关职权。1980年11月,鼓楼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鼓楼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宣布区人大常委会的正式设立。目前,鼓楼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78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4人,常委会委员2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