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托育机构监管的建议
随着当下市场需求增多和新兴行业向好发展,0-3岁的托育机构数量呈迅猛增长趋势。而对婴幼儿的照看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管尤为重要。按照《托幼机构管理规范》(试行)中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经有关部门登记,卫生健康部门备案,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 2021年主动在鼓楼区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营业执照的托育机构有17家,照顾着约1000名婴幼儿的饮食等安全。而符合备案条件在卫健委部门办理备案的仅有4家。还有一些在居民住宅或其他地方不符合办理营业执照条件,更不具备备案条件的无照无备案的托育机构。
为加强我区托育机构的管理,推动托育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建议:
一、加大托育机构专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内容提到针对专业托育人才方面的需求则需要推动学历教育,建立健全托育相关专业专本科、高职院校培养体系的同时,加强在职培训,启动实施托育机构负责人和托育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行动,逐步实现全员轮训。此外,建立完善保育师职业资格认证标准,使在托育行业服务的人才有更好的职业规划、发展前景、提升空间和薪酬待遇。
二、加大对无照、无备案托育机构的处罚力度。对不具备备案条件的托育机构,限期整改,到期不整改或无法整改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无照、无备案的托育机构坚决予以取缔。